關于開展2024年湖南省綠色低碳建筑行業咨詢服務機構名錄征集的通知發布時間:2024-05-08 17:17:47
各有關單位: 為維護我省綠色低碳建筑行業良好秩序,構建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綠色低碳建筑工作體系,推進綠色低碳建筑行業健康發展,結合實際情況,擬對自愿加入《湖南省綠色低碳建筑行業公約》并簽署承諾書,在我省綠色低碳建筑行業開展綠色低碳建筑咨詢服務業務的機構進行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名錄采取公開征集、定向邀請、行業推薦等方式選取入庫企業,實行定期受理、動態管理、定期更新的機制。 二、新入庫單位征集 申請入庫的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政部門登記的民辦科技咨詢機構; (二)有固定辦公場所,有內設機構或者部門專職從事綠色低碳建筑咨詢服務工作,有承擔綠色低碳建筑咨詢服務工作的能力; (三)從事綠色低碳建筑咨詢服務的管理人員具有建筑工程類或相近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高級職稱或工程注冊相關職稱,且從事相關工作不少于5年; (四)專職從事綠色低碳建筑咨詢服務的技術工作人員不少于5人,并具有建筑工程類或者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綠色低碳建筑培訓等證書; (五)從事綠色低碳建筑咨詢服務機構,近三年內未受行政處罰,無違反《湖南省綠色低碳建筑行業自律公約(試行)》(附件1)行為; (六)設計單位應具有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承擔綠色低碳建筑項目設計或咨詢5項以上; (七)科研院所應開展綠色低碳建筑研發等相關工作3年以上,從事綠色低碳建筑咨詢服務的技術人員參與省部級綠色低碳建筑領域科學研究項目不少于2項; (八)有推動綠色低碳建筑行業發展的組織能力及業績等其他條件。 三、相關要求 (一)請各單位認真做好入庫名錄的征集工作,確保入庫信息完整、真實、有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入庫信息。 (二)近零能耗建筑(含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產能建筑)、零碳建筑(含低碳建筑、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等相關咨詢服務機構名錄參照執行,可按新入庫單位征集進行申報。 (三)如發現在庫單位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特別當在庫單位不再符合入庫條件的情況或其他情況,由我會統一處理。 (四)請各單位按附件準備1份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附件2),于2024年5月31日前報送至我會秘書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hnlszw@126.com)。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何彎 電 話:0731-89904427 郵 箱:hnlszw@126.com 地 址:長沙市雨花區高升路268號和馨佳園2棟204室
附件:附件1《湖南省綠色低碳建筑行業自律公約(試行)》.pdf 附件2 湖南省綠色低碳建筑行業咨詢服務機構申報材料.docx 湖南省建設科技與建筑節能協會 綠色建筑專業委員會 2024年5月7日 |